深圳 · 破产法法律服务
专业审慎 · 依法维权 咨询电话 13699891697

深圳破产法律师

破产法专业律师服务

专业处理企业/个人破产清算重整、债权债务处理等服务。

免费咨询 13699891697 工作日优先接听 · 依法维权

最新破产法法律文章

破产企业尚未履行合同的处置问题探讨

破产企业尚未履行合同的处置问题探讨

内容提要 目前我国有关破产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对破产 企业 尚未履行合同的处置问题的规定过于笼统,不够具体。在本文中,作者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就破产 企业 尚未履行合同的解除或继续履行的选择权问题、选择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的标准问题、解除合同后合同相对人的损害救济问题、继续履行合同的给付问题等四个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加以…

阅读全文 →
企业破产原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企业破产原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日前,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裁决了一起破产 企业 管理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此案裁定虽已作出,但由此引出的问题却颇发人深思,各方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差异及房屋承租人权益的维护,将是今后此类案件的审理的难点。 7年前,20万元承租一栋楼 2002年1月4日,家住河南省桐柏 县城关镇金凤小区的吴某与桐柏县有机化工公司(以…

阅读全文 →
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解除与履行程序

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解除与履行程序

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清算工作占据了大比重,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算,内容之一就是对破产企业存续期间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进行清理清算。在破产清算实务中,清算组往往忽视对企业合同的清理,甚至未把这一工作列为清算组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这是极其错误的。由于未列入清算组的清算工作,必须导致清算组对破产企业合同清理上的盲目性、随意…

阅读全文 →
拟解散清算公司的法律程序及所需文件

拟解散清算公司的法律程序及所需文件

拟解散清算公司的法律程序及所需文件 (一) 一、法律程序: 第一种程序: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种程序: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由公司股东会…

阅读全文 →
律师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业务操作指引

目录 第一章定义与概述 第二章收购程序概述 第三章收购预备 第四章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 第五章收购意向达成 第六章收购执行 第七章收购合同的履行 第一章 定义与概述   第1条 定义 本指引所称之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仅指收购人出于资源整合、财务税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考虑,通过购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

阅读全文 →
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

目录 总则 第一章国有企业改制业务 第一节尽职调查与编制《尽职调查报告》 第二节编制《改制方案》与《职工安置方案》 第三节报批备案 第四节产权转让与产权交易 第五节政策文件的制定与改制辅导 第六节工商登记 第二章相关公司治理业务 第三章法律意见书 附则 总则 第1条 宗旨 为指导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

阅读全文 →
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

目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的管理人职责 第三章裁定重整后的管理人职责 第四章裁定和解后的管理人职责 第五章宣告破产后的管理人职责 第六章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1条 宗旨和效力 1.1为指导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的服务质量和…

阅读全文 →
律师办理风险投资与股权激励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风险投资与股权激励业务操作指引

目录 总则 第一章风险投资业务 第一节风险投资概述 第二节投资预备阶段 第三节投资意向阶段 第四节尽职调查阶段 第五节投资协议签署阶段 第六节投资协议执行阶段 第七节资本退出阶段 第二章股权激励业务 第一节股权激励操作模式及要素 第二节股权激励的尽职调查 第三节股权激励方案的制作及实施 第四节法律意见书与股权激励操作中…

阅读全文 →
公司破产清算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履行的相关程序

1,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财产保全程序必须中止,同时,法院受理后,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的开户银行停止办理债务人的结算业务。开户银行支付维持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必需费用时,需经人民法院许可。   3,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

阅读全文 →
假破产真逃债问题-深圳破产法律师

假破产真逃债问题-深圳破产法律师

假破产真逃债问题 企业破产时,经常出现企业负责人卷款而逃的情形。为防止这种“假破产、真逃债”,《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专门作出了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必须承担下列义务: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

阅读全文 →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